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一直关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请,我有幸到青海三江源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调研。调研期间,我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在高海拔地区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为保护中华水獭和每一个微小生命所付出的艰辛。另外,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推进城乡微环境治理以及红色资源保护等方面,检察机关也办理了许多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智慧担当。
新的一年,又是一个新的起点。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探索,规范公益损害赔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促进公益诉讼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注意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保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