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戴先任
近日,一个号称能监控员工离职倾向的系统进入大众视线。一张网传系统后台图片显示,一名员工访问求职网站23次,投递简历9次,含关键词的聊天记录254条。(2月12日红星新闻)
员工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监控,面对公司管理者的“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员工成了老板眼中的“透明人”,这样的一幕不免让“打工人”不寒而栗。类似做法并不鲜见。如此前有报道称,杭州一家公司给员工发放高科技坐垫,监测心跳、呼吸等身体状况,公司人事部门因此掌握了员工不在工位上的信息,据此防范员工偷懒;去年11月,一条关于“某大型电器公司通报批评员工上班摸鱼”的新闻登上了热搜。
如今,数字化监控技术越来越成熟,企业更多借用数字技术对员工实行管理,也是一种正常现象。但进行数字化管理,要把握好分寸。
一方面,企业不能侵犯员工的隐私等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进行数字化监控,至少要告知员工,满足员工的知情权,也要防范由此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员工求职、简历投递等相关信息,更多属于隐私范畴,企业私下监测,也涉嫌侵权。另一方面,企业如果过度倚重监控防“怠工”、防摸鱼,可能让在严密监控下的员工失去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这是一种“严抓考勤”的管理思路,并非激励员工向上的好办法。
更何况,具体到求职、离职,那是员工的基本权利,企业与其费尽心机监控员工离职倾向,不如关心如何留人。对企业来说,进行数字化监管未尝不可,但要防范“用力过猛”,不能逾越了权力边界。以适度、适当、合法为原则,才能让数字化监管更好为企业所用,提高企业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