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动实现“建筑强省”重要的支撑。对此,《方案》提出明确的改革目标: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同时,稳步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电子化审批,做好资质审批权下放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动实现“建筑强省”重要的支撑。对此,《方案》提出明确的改革目标: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同时,稳步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电子化审批,做好资质审批权下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