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1年1月11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信息。其中,河北省第35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与贵州省有关联。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专班收到信息后,立即启动流调排查工作,指导贵阳、黔南、遵义等地排查该确诊病例在黔期间的接触情况,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2021年1月3日,河北省35号确诊病例史某某自驾货车从河北经杭瑞高速铜仁辖区前往贵阳邮局中心局,并于1月4日凌晨2时到达贵阳邮局中心局,同行人员纪某某(确诊病例丈夫)未下车。在贵阳邮局期间,史某某与办公室人员交接单据,距离在2米以上。期间,贵阳邮局办公室内有2—3人,史某某卸货后在车里休息。1月4日下午17时,史某某到达黔南州龙里县顺丰快递点装货,20时靠台装车,24时装完货,在龙里县活动期间史某某自述未接触人员。1月5日,史某某完成货物装车后自驾前往遵义市送货,凌晨2时到达遵义市播州区顺丰快递点开始卸货,后于凌晨3时驾车前往仁怀市坛厂街道办事处琵琶社区装货,其丈夫纪某某下车登记,全程戴口罩,与值班室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当时库房值班室有2人,期间史某某未下车。据史某某自述,其在黔活动期间吃住均未离车。
2021年1月5日至6日,史某某离黔并前往天津市武清区津京电子商务园;1月7日8时到达天津市武清区津京电子商务园,卸货后返家,1月10日史某某核酸检测呈阳性,1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并立即将其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进行集中救治。1月12日上午,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史某某活动轨迹信息。经对接河北省,其丈夫纪某某现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根据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已排查到史某某在贵州密切接触者23人,扩大搜索人员1028人,对其活动轨迹外环境采样115份,均已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并完成核酸采样,现有18人核酸检测结果已出,结果为阴性,其余核酸检测结果待出。同时,对史某某在贵州活动的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毒处理。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按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官方消息,相关消息将及时发布。
(原题为《贵州通报一例石家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黔行动轨迹》)(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